"誠"作為儒家思想體系中一位十分重要的概念,在《中庸》中被大篇幅的進行論述。自第二十章開始至第二十六章中,幾乎全部都是對"誠"的討論。
如"誠者,天之道也;誠之者,人之道也","自誠明,謂之性;自明誠,謂之教","唯天下至誠,為能盡其性","至誠之道,可以前知","誠者物之終始,不誠無物",等等,從"誠"為何物,到"誠"對于一個人、一個團體乃至一個國家的重要性,從多方面進行了論證。
《中庸》在第二十五章中給出了關于"誠"的定義與解釋:"誠者自成也"。意即"誠"是自己形成自己,而后文"誠者物之終始,不誠無物"的意思便是事物發(fā)展知道最后終結,如果沒有"誠"在其中,就沒有任何意義。
而在第二十六章中,則對"誠"給出了進一步的釋義,"故至誠無息,不息則久,久則征,征則悠遠,悠遠則博厚,博厚則高明"。在這一段話中,《中庸》向世人描述了"誠"的三個階段--首先是"誠",其次是在時間上達到久遠,最后則能在空間上達到無限。同時也告訴世人們一個道理,那就是"誠"是無休無止的,同時也是不斷積累的。
想要達到"誠"的境界必然是一個漫長的過程,但是在進入"誠"的境界之后,便可以徹底領悟"唯天下至誠,為能盡其性;能盡其性,則能盡人之性;能盡人之性,則能盡物之性;能盡物之性,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;可以贊天地之化育,則可以與天地參矣"的奧妙所在--只有至誠,才能完全發(fā)揮萬物的本性,才能完全激發(fā)人的本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