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名:理查德·斯托曼
個人簡介:
圈內(nèi)頭銜:無 (毫不隱藏!)
主要成就:老牌黑客。1971年,斯托曼在街上找到一份MIT的人工智能實驗室的工作。當時他是哈佛大學的一名本科生。后來,斯托曼創(chuàng)立了自由軟件基金,打破了軟件是私有財產(chǎn)的概念。
第一次接觸計算機:1969年在IBM 紐約科學中心,時值16歲。
自己獨特的黑客工具:在上世紀 80年代, 斯托曼不拿MIT的薪水但繼續(xù)在其中的一個辦公室工作。在那里他創(chuàng)造了一個新的操作系統(tǒng)GNU--GNU是"GNU's Not Unix"的縮寫。
鮮為人知的事實:曾獲得麥克阿瑟基金24萬美元天才獎。
五短身材,不修邊幅,過肩長發(fā),連鬢胡子,時髦的半袖沙灘上裝,一副披頭士的打扮??雌饋硐蟋F(xiàn)代都市里的野人。 如果他將一件"麻布僧袍"穿在身上,又戴上一頂圓形寬邊帽子,有如繪畫作品中環(huán)繞圣像頭上的光環(huán)。一眨眼的功夫,他又變成圣經(jīng)中的耶穌基督的樣子,散發(fā)著先知般的威嚴和力量。野人與基督,恰恰就是自由軟件的精神領袖理查德·斯托爾曼的雙重屬性:他既是當今專有(私有)商業(yè)軟件領域野蠻的顛覆者,又是無數(shù)程序員和用戶心目中神圣的自由之神。
在他的理論下,用戶彼此拷貝軟件不但不是"盜版",而是體現(xiàn)了人類天性的互助美德。對斯托爾曼來說,自由是根本,用戶可自由共享軟件成果,隨便拷貝和修改代碼。他說:"想想看,如果有人同你說:'只要你保證不拷貝給其他人用的話,我就把這些寶貝拷貝給你。'其實,這樣的人才是魔鬼;而誘人當魔鬼的,則是賣高價軟件的人。"可以斷定,進入世紀末,軟件業(yè)發(fā)生的最大變革就是自由軟件的全面復興。在自由軟件的浪潮下,軟件業(yè)的商業(yè)模式將脫胎換骨,從賣程序代碼為中心,轉化為以服務為中心。
作為今天的一名電腦用戶,如果你的朋友希望你能為他復制一份受版權保護的程序,你不應當拒絕,合作精神比版權更重要。而且,這種合作不應只在地下進行,每個人都應該以此為榮,公開自己的誠實生活,對所有私有軟件說"不"。
你應該可以公開、自由地與其他軟件使用者合作,你有權了解軟件的工作原理,并將其傳授給你的學生,當軟件發(fā)生問題時你完全可以雇用你所喜愛的程序員對它進行修改。你理應得到自由的軟件。"
有人說,斯托爾曼應該算是世界上最偉大,軟件寫得最多的程序設計師。但是,斯托爾曼真正的力量,還是他的思想。因此,他最欣賞的英雄是南非的曼德拉。